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职业标准|2023年《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》正式

 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职业标准|2023年《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》正式颁布近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共同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、室内装饰设计师、砌筑工、装配式建筑施工员、防水工等7个国家职业标准。原相应国家职业(技能)标准同时废止。

 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,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,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,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,制定了《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 (2023年版)》。

  国标的更新发布,为开展相应职业培训资源和测试题库的更新提供了标准依据,有利于促进从业人员更好地适应新技术、新材料带来的行业革新,促进其技能水平的提高。

 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,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,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,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,制定了《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(2023年版)》 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

  一、本《标准》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》为依据,严格按照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》有关要求,以“职业活动为导向、职业技能为核心”为指导思想,对室内装饰设计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细致描述,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
  二、本《标准》的制定结合室内装饰行业的自身特点和已有成果,从职业领域的逻辑起点出发,依据典型工作任务分析,分层剖析职业领域对不同级别人才的需求,确定各级别面向的职业范围,分析典型职业活动和工作任务,在此基础上分析胜任职业活动所需要的职业能力,同时也使《标准》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,符合培训、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。

  三、本《标准》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/初级工、四级/中级工、/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五个等级,包括职业概况、基本要求、工作要求、权重表和附录五个方面的内容。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:

  ——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,进一步调整充实职业功能,由原来的四项职业功能调整为六项,分别为“概念设计”“方案设计”“扩初设计”“施工图设计”“设计实施服务”“设计总结和培训指导”。

  ——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带来的岗位工作新流程、新要求,对工作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,使之更加科学、准确和规范。

  四、本《标准》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研究编写。起草单位有:中国建筑学会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、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、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、深圳商业美术设计促进会、北京工华中安建筑科学研究院、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上海聚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、中装金英教育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、北京城市学院、海南科技职业大学、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、汉中职业技术学院。主要起草人员有:刘珝、张丽、陈李翔、姜峰、王东明、李鹰、李沙、王传顺、韩居峰、宋捷、郭瑞勇、吴蓉晖。

  五、本《标准》审定单位有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、清华大学美术学院、杰恩国际设计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大木蓝景空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室内空间设计研究院、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、北京三匠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、北京大业美家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、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中置华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。审定人员有:葛恒双、贾成千、张宝玮、李朝阳、唐凡、饶劢、何鹏、艾欣荣、张云、王云、孙亚峰、何山、蒋缪奕、翁瑞栋。

  六、本《标准》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建筑学会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、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、深圳商业美术设计促进会、北京工华中安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,及刘文华、纪婕、仇务东、朱菊梅、方正、王知亮、江根、陈科、汪小军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、王利民、刘菲菲、张阳华、张明媚等专家的大力支持,在此一并致谢。

  ① 2023年3月21日,本《标准》以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物业管理师等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》 (人社厅发〔2023〕5号)公布。

 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, 分别为: 五级/ 初级工、四级/ 中级工、/ 高级工、二级/ 技师、一级/ 高级技师。

  五级/ 初级工不低于 192 标准学时; 四级/ 中级工不低于 160 标准学时; / 高级工不低于 128标准学时; 二级/ 技师不低于 80 标准学时; 一级/ 高级技师不低于 80 标准学时。

  (2)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② (含) 以上, 或从事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(含) 以上者。

  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(含) 以上,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 取得培训合格证者。

  (3) 取得技工院校本专业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者 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
  (4) 取得技工院校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;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(含) 以上者。

  ①相关职业: 建筑和市政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L、 土木建筑工程技术人员、 工艺美术品设计师、 装潢美术设计师、 家具设计师、 照明设计师, 下同。

  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, 相当于从事相关职业工作 2 年, 以此类推。 高中毕业并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 6 年, 具备五级/ 初级工申报条件。

  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,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/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 取得培训合格证者。

  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,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,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者 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
  (3)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,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(含) 以上。

  (4) 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 (含) 以上。

  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,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 取得培训合格证者。

  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、大专毕业生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 以上;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。

  (3) 具有大学本科或高职本科本专业毕业证书,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 以上。

  (4) 具有大学本科或高职本科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 以上。

  (5) 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毕业证书,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(含) 以上。

  (6) 具有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 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/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(含) 以上。具备以下条件者, 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 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, 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/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 取得培训合格证者。

 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。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、 机考等方式为主,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; 技能考核采用笔试与上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,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;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,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、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。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, 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者为合格。

 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∶20, 且每个标准教室 (考场) 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;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∶20 且考评人员为3人(含) 以上单数; 综合评审委员为5 人 (含) 以上单数。

  理论知 识 考 试时间不少 于120min; 技 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50 min; 综合评审时间: 二级/技师不少于20 min, 一级/高级技师不少于30min。

  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在具备桌椅、黑板、计算机、监控设施等必要的考试设备的标准教室进行, 综合评审在会议室或标准教室进行。

  本标准对五级/ 初级工、 四级/ 中级工、 / 高级工、 二级/ 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,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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